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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決策與發展規劃

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研定

本校中長程發展計畫書係根基於學校發展願景與目標,並依據當前主客觀環境、國家未來發展趨勢,以務實性、延續性、開創性等三大原則審慎制定,經校務發展委員會議及校務會議審議後定案。為確保校務發展計畫之執行成效,各單位須依中長程發展計畫規劃各年發展計畫,並提出具體計劃與行動方案,以及編列年度預算,並遵循 PDCA (規劃、執行、考核、改進) 循環進行管理,以確保目標達成與持續改善機制;並實施相關管考機制,以確保目標達成與持續改善。
另設置「內部控制委員會」實施內控制度,達成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報導之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且為確保內控制度得以持續且有效實施,適時提供改進建議,設置「內部稽核小組」,依據內控制度進行稽核,以衡量其對現行人事、財務與營運所定政策、作業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如發現制度缺失、異常事項及其他缺失,定期追踨至改善為止,以確保內部運作正常。

因應大學教育面臨之高度競爭,本校積極求新求變,以持續競爭優勢,並以中長程發展計畫書做為校務發展之基本藍圖。在本校辦學理念、學校定位與使命、教育目標與發展願景下,透過 SWOT 分析、標竿學習與校務研究(IR)中心的大數據研究的指引下,衡諸外部環境與內部資源,研擬本校未來發展之策略目標(里程碑)與四項發展主軸、九項策略。

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落實

各項校務發展計畫之落實,乃由各項發展策略之業務管理單位負責各項子計畫之規劃及分工,由配合及執行單位進行子計畫的推動,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