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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與申訴機制

學術倫理
學術倫理為教育及研究人員應遵從的基本道德準則。為增進師生理解學術倫理之重要性與意涵,正面提升學術研究風氣,推動相關學術倫理精進措施,並因應科技部及教育部來函,要求各校建立學術倫理機制,明志科大於2017年起即推動《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自106學年度(含)起,教師、研究生及研究人員須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完成課程並通過線上課程測驗,並取得主辦單位核發修習證明。專任教師每三年應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者,始得申請本校研究績效獎勵;研究生應在取得學位前完成六小時之研習時數。
參與計畫之研究人員亦應依相關機構規定或需求,完成應有之研習時數。例如首次申請科技部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檢附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至研究發展處備查。科技部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至研究發展處備查。本校目前無教師違反學術倫理相關事宜,如有違反依本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辦法辧理。

性別平等
明志科大致力打造性別平等與友善的校園環境。本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辦法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統整校內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為培養學生性別平權的正確觀念,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通識教育中心每學期均持續規劃及開設性別平等相關課程,期能教導學生尊重不同性別取向,避免偏見與歧視, 針對校園如有實質或潛在之性別事件、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本校透過前瞻的預防舉措、完善的舉報與資訊蒐集機制,以及提供必要之協助,提供完整的防治與管理。針對校園如有實質或潛在之性別事件,如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之事件,本校透過前瞻的預防舉措、完善的舉報與資訊蒐集機制,以及提供必要之協助,提供完整的防治與管理

性別平等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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