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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滿意度

教學品質的維持與提升,是明志持續強調的辦學特色。為有效進行即時之教學改善調整,提高教學品質及學習效果,我們導入教學品質系統、教學評量系統等制度。除教學品質外,我們同樣重視對學生、教師對於各業務的意見反饋,透過定期辦理滿意度調查了解師生的意見,以作為校務行政改善的動力。

教學品質系統

本校自2004年起實施「教學品質系統」,分為「學習輔導」(班導師透過班級經營系統協助班級學生)、「教學品質」(系主任透過系所經營系統協助各任課教師)與「教學管制」(教務處透過教務管制系統協助全體教師)三個層面。教學品質系統推動數年以來,其具體成效在已完成的學生學習評估報告中,涵蓋各院、系、班級之學生學習成效檢討,不論從學生的讀書技巧、生活適應,乃至心理層面等,均提供事前預警與事後輔導的機能,使學生在充分關懷與愛心的環境下學習,同時對於導師交接後的輔導作為不致斷層。教學品質的三個層面可分別對應到學習預警、補救教學及輔導諮商機制,各自於期初、期中、期末實施。

 

三大機制

教學理念與目標

教學評量系統

明志建置「教學評量系統」,實施網路教學評量,提供學生反映學習情形的管道,以了解學生學習狀況、並提供教師進行教學檢討與教學診斷之依據。每學期末執行總結性教學評量問卷調查,學期結束後,提供各科目成績分析統計報表予授課教師,及教學單位主管參考,並納入教師考績評核項目之一。為獎勵優良教師,訂定「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辦法」,由各系、通識教育中心與教學資源中心推薦候選人。行政單位以全校教學績效成績前五名之教師推薦為候選人,教學單位則透過系務會議討論決議推薦候選人。每年透過選拔委員會票選三至五名教學優良教師,致贈獎牌及頒發獎勵金5萬元,累計三年當選教學優良教師者為傑出教學優良教師,頒發「泰崗師鐸獎」獎牌及獎勵金10萬元。

優良教師

每位專、兼任教師教學評量,每一課程教學評量填答率需達70%以上,才視為教學評量有效分數。單一課程教學評量平均成績介於6070(不含)者,由各院發函提醒;專、兼任教師評量平均成績未達70分者,應填寫說明單,並由系院主管協助確認或輔導,如須輔導者應參加教學資源中心舉辦之教學研習。其中,專任教師未達 60 分者,下學年度不得超授鐘點;兼任教師未達 60 分者,建議不予續聘。

嚼學評量辦理結果

校務行政滿意度調查

為瞭解師生對學校各項業務之服務滿意度,每年以問卷辦理年度滿意度調查,俾作為各單位改善服務品質之參考。除鼓勵全校師生踴躍填答及提供各式寶貴意見外,為確保個人隱私並尊重意見表達自由,意見反應係採不記名方式進行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對象包含學生、教師與職員;項目為空間環境、專業素質、服務態度、服務與行政效能,以及電腦化系統五大項;程度分成滿意、尚可與不滿意三個等級。針對問卷所提建議極不滿意的部份,轉送各業管單位研擬改善作法後,呈報校長,問卷結果並於行政會議上報告。2022年五大面向總體滿意度調查結果,均有85%以上顯示「滿意」。

行政滿意度調查